河南:严肃高考报名纪律 高二学生严禁参加高考

2008年05月21日 来源: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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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5月20日,下同),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称,将加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及确认环节的管理、监督及信息公示,发现高二学生、高校在校生报考的,可以向河南省教育厅举报(举报电话:0371-65900737或63941272)。

  报名结果公示 专人接待来访者

  据介绍,今年高招考生报名将实行现场照相,同步扫描采集身份证图像信息,一并载入电子档案;将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利用高中学籍库、往年报名库、录取库、会考信息库等有效信息与今年报名信息对照,重点查处高二学生、高校在校生报考和同一考生异地重复报考等;将加大报名结果和各类照顾对象考生的公示力度,公示期间指定专人接访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处理。

  每天点名清查 严禁高二生参考

  考试期间,所有考生以及监考员、巡视员等考务人员一律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所有考场继续使用金属探测器和配备使用无线信号屏蔽器。每科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高考期间,各普通高中、各普通高校学生要坚持正常、集中的学习活动。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考试期间点名清查,对未到校者逐人查清去向,确保不发生高二学生和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坚决杜绝内外串通和大面积集体舞弊。

  作弊现象严重 取消考区资格

  “考风考纪薄弱的地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人防技防的力度,务求取得明显成效。”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对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要切实到位,对敢于舞弊者,要严厉惩处;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考试环境整治不力,作弊现象严重,考试纪律混乱,将取消考区、考点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并追究考区、考点、考场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本校教师不得安排在本校监考,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和高三教师不得担任监、巡考。高考期间涉考人员严禁饮酒。

  公示录取名单 乱招生消减指标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录取通知书发放程序,严禁未经省招办核准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防止考生冒名顶替入学。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各高等学校要建立招生公示制度,各类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及招生章程都要在学校网站公示。

  对于高等学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打击非法中介招生活动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非法招生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记者 杨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