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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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招考办公布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一些具体规定如下:
招生条件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
面试要求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各院校的面试体检控制线,参加面试考生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上考生数量不足3-4倍的,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
面试主要考查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目测,主要通过观察,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口令调整,考生按照面试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语言交流,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
录取办法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结论为不合格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空缺计划数量的120%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非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数线投档或录取。
军队院校应当在招生省份录取工作结束 3日内,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军队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
军队院校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体格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军队院校在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级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确属政治和身体不合格的,要追究负责政治考核和当地体检医院有关人员的责任。A20d首席记者辛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