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高校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报名将开始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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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考生必须于3月17日至4月17日登录联合招生办网站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4月9日至17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上海市的考试地点设在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
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4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根据规定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有疑义的,将移送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考生必须于3月17日至4月17日登录联合招生办网站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4月9日至17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上海市的考试地点设在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
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4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根据规定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有疑义的,将移送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