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将招收30名女飞行学员 采用“4+1”培训模式
2008年02月20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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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人民日报记者冯春梅、新华社记者王东明)空军2008年将在辽宁、吉林、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安徽、湖南、湖北、四川和重庆共16个省区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30名女飞行学员。
空军招飞局局长隋国胜19日透露,这是空军自1951年以来招收的第九批女飞行学员。她们毕业后承担的飞行任务将由原来的运输机驾驶、领航、通信拓展到空中加油、空中预警、电子侦察等作战保障领域,并为选拔培养中国女航天员储备力量。
空军第九批女飞行学员将采取“4+1”培训模式。被录取的女飞行学员先在8月下旬进入空军航空大学,通过为期3年半的政治、军事、文化、体育、专业理论等教育训练后,再转入为期6个月的初教机飞行训练,各项考试合格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再经过1年高教机飞行训练,达到培训目标的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女飞行员,并享受国家和军队给予女飞行员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待遇。
在校期间,因身体、技术和心理素质等原因停飞的学员,具备空军其他院校条件者,转入相应院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任职。
据隋国胜介绍,在此之前,空军对2005年招收的第八批女飞行学员采取的是“2.5+1.5”培训模式,即先通过空军航空大学2年半的基础教育和航理教育,再到相关院校进行半年的初教机飞行训练和1年的高教机飞行训练;各阶段全部合格者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被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目前,这批飞行学员中有29人已转入空军某飞行学院开始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6人因身体、文化等原因被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