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7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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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以下各类共招收60名)
声 乐 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民 乐 类:扬琴、中阮、大阮、琵琶、柳琴、
竹笛、 笙 、唢呐、二胡、板胡、古筝
舞 蹈 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国标舞
(男生要求身高1.72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管弦乐类:双簧管、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长号、次中音、圆号、小号、大号、长笛、单簧管、萨克斯
话 剧 类:话剧表演、朗诵、主持、相声
其 他 类:钢琴(辽宁籍通过十级考试者可报考)
二、生源范围
理科或大综合考生生源不限;文科考生生源省区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五省(文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
2、我校分别在大连和北京设置两个考点,钢琴项目只可在大连测试,其他项目测试地点由考生任选。
3、考生在考试当天直接到我校测试点报名,随到随考。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1、大连考点
时间: 2008年1月5日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生活区内)
2、北京考点
时间: 2008年1月22~28日
地点: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大厦。
(北京理工大学北门外: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6号)
注:我校在北京考点的具体测试时间将根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时间再做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信息的更新。
北京考点联系电话:13439186725 13439186729(1月20号以后开通)
五、测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自备服装、乐器及所需音响(伴奏)等相关物品。
器乐:自选曲目1-2首,视奏。(不允许带伴奏)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视唱与听音。(北京考点不提供钢琴伴奏)
舞蹈:自选成品剧目1-2个,基本功测试。
话剧:自备三分钟朗诵、五分钟小品表演或栏目主持。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签约等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该名单将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2、通过测试的考生,我校将与之签订《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书》。
3、已与我校签约的考生中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者,经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免试入学。其他签约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报考我校或被保送到其他学校以及被提前批次录取者均视为违约。
4、A级(优秀)考生其高考成绩在我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B级(合格)考生其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A级加20分安排专业,B级加10分安排专业;低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均由学校适当安排专业。
七、其他
1、我校将优先从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测试的考生中进行选拔,只在我校急需项目报考生源不足时,再从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且获得相应级别等级证书考生中进行补充选拔。
2、补充选拔的所需项目、证书等级、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我校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期间设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点,地点在清华大学体育馆(蒙民伟楼北侧30米)。
八、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2008年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不一致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08675 (团委) 0411—84708221(招生办)
通信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16024
声 乐 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民 乐 类:扬琴、中阮、大阮、琵琶、柳琴、
竹笛、 笙 、唢呐、二胡、板胡、古筝
舞 蹈 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国标舞
(男生要求身高1.72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管弦乐类:双簧管、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长号、次中音、圆号、小号、大号、长笛、单簧管、萨克斯
话 剧 类:话剧表演、朗诵、主持、相声
其 他 类:钢琴(辽宁籍通过十级考试者可报考)
二、生源范围
理科或大综合考生生源不限;文科考生生源省区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五省(文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
2、我校分别在大连和北京设置两个考点,钢琴项目只可在大连测试,其他项目测试地点由考生任选。
3、考生在考试当天直接到我校测试点报名,随到随考。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1、大连考点
时间: 2008年1月5日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生活区内)
2、北京考点
时间: 2008年1月22~28日
地点: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大厦。
(北京理工大学北门外: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6号)
注:我校在北京考点的具体测试时间将根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时间再做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信息的更新。
北京考点联系电话:13439186725 13439186729(1月20号以后开通)
五、测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自备服装、乐器及所需音响(伴奏)等相关物品。
器乐:自选曲目1-2首,视奏。(不允许带伴奏)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视唱与听音。(北京考点不提供钢琴伴奏)
舞蹈:自选成品剧目1-2个,基本功测试。
话剧:自备三分钟朗诵、五分钟小品表演或栏目主持。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签约等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该名单将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2、通过测试的考生,我校将与之签订《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书》。
3、已与我校签约的考生中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者,经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免试入学。其他签约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报考我校或被保送到其他学校以及被提前批次录取者均视为违约。
4、A级(优秀)考生其高考成绩在我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B级(合格)考生其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A级加20分安排专业,B级加10分安排专业;低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均由学校适当安排专业。
七、其他
1、我校将优先从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测试的考生中进行选拔,只在我校急需项目报考生源不足时,再从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且获得相应级别等级证书考生中进行补充选拔。
2、补充选拔的所需项目、证书等级、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我校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期间设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点,地点在清华大学体育馆(蒙民伟楼北侧30米)。
八、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2008年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不一致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08675 (团委) 0411—84708221(招生办)
通信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