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补录问题的答复
2007年09月10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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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高校和考生均询问我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是否还进行补录,现就有关问题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全国各地高校相继开学,录取的新生正在陆续报到,我省将于9月14日12时前统计高校新生报到情况。是否进行补录,需待新生报到情况统计结束后,依据新生报到情况由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号)的相关规定,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当年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在本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9月15日左右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及信访咨询服务站查询是否进行补录。同时也可关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若今年我省进行补录,考生还需详细了解补录时间、范围、要求及有关规定,以免因了解政策不全、不深、不透造成不必要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