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招录取政策出台 省市院校同批次录取

2006年04月17日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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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4月13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今年高招有关录取政策的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其一,与地方政府联办计划可降分录取。普通高等学校同地方政府联合办学计划招生,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如录取不满,转为全省统招。 

  其二,航海类专业录取最低可降20分。 

  其三,特教专业招生不受分数线限制。根据招生计划,在报考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其四,师范指标到市计划可降分录取。 

  其五,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参加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采取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一次投档办法,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其六,市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在同一批次录取,即市属本科院校和省属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批录取,市属专科学校和省属专科学校同批录取。

  外语类专业录取不单独划线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建档分数线均按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四科总成绩划定。 

  外语类专业录取不单独划线,与其他类专业同时划线录取,不另划外语单科分数线,由学校按相关科目自行掌握。对于既招文理专业又招外语专业的院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和上述规定投档办法投档。 

  烈士子女高招可降10分投档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省侨办统一开据“三侨考生”证明信)和台湾省籍考生。 

  国防科工委所属院校军工专业的非定向计划招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降低投档分数线,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但最低分数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应慎重如不愿录取到提前专科批次学校,须慎重填写本人志愿。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录取时,在提前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根据公安院校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这样本科线上的考生如有志愿就会被投档录取。

  辽宁省体育两专业实行联合招生今年在辽宁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实行联合招生,考生需在文化考试前进行体育考试。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的定向就业招生(除贫困县定向招生外)面向全省招生,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招生。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今年高考外语听力成绩仍不计入总分今年我省高考各科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小综合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外语科仍设听力部分考试,听力部分占30分,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听力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高考照顾录取政策不能兼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种按政策加分、降分提供档案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其他加分、降分政策不可兼得。记者田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