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006年04月14日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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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者加分“有章可循”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有了调整。高考享受加分的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者,今年首次有了量化执行标准。
以前我省也规定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考可加分,但执行难度较大。今年规定,有突出事迹者“受市州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有较大影响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投档”。我省今年继续向教育部申报省内院校录取时加10分投档的三项照顾政策:一是高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二是长期居住在民族县、乡的汉族考生;三是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这三项政策社会各方面反映很好,教育部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布执行。
今年教育部对有关照顾政策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教育部规定,今年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录取时可加分投档。据此,往年可加分的省级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今年不能加分。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录取时可加分投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范围由以往的城镇退役士兵扩大到所有的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今年我省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继续执行由省教育厅组织测试认定,凡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投档。凡未进行中学生体育运动一级测试认定的二级运动员,不予照顾加分。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有了调整。高考享受加分的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者,今年首次有了量化执行标准。
以前我省也规定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考可加分,但执行难度较大。今年规定,有突出事迹者“受市州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有较大影响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投档”。我省今年继续向教育部申报省内院校录取时加10分投档的三项照顾政策:一是高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二是长期居住在民族县、乡的汉族考生;三是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这三项政策社会各方面反映很好,教育部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布执行。
今年教育部对有关照顾政策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教育部规定,今年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录取时可加分投档。据此,往年可加分的省级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今年不能加分。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录取时可加分投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范围由以往的城镇退役士兵扩大到所有的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今年我省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继续执行由省教育厅组织测试认定,凡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投档。凡未进行中学生体育运动一级测试认定的二级运动员,不予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