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三大新变化

2006年04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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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沈阳4月8日专电(记者王莹)记者从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出现一些调整、改革和新举措,变化主要有三点:

  一是调整了高考科目设置。2006年辽宁高考实行“3+小综合”考试科目方案,“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为历史、政治、地理,理科综合为物理、化学、生物。而此前3年,辽宁高考不分文理考生,考试科目为“3+大综合”,包括了上述所有科目。为适应调整方案,辽宁省招考办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做好高考科目调整后的考务管理和培训、宣传工作。省招考办近期将对全省、市、县(区)招考办主任和各考点主任进行统一培训。

  二是改革了志愿填报方式,录取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为进一步提高高考志愿满足率和新生报到率,今年辽宁在文史类、理工类第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含三校生高职专科)批次中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计划将在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结束之日后,立即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志愿。如有高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考生志愿适当降低分数录取。按此办法录取结束后,将不再组织全省补录。

  三是对高考考点考场编排办法进行了调整。在必须保证考区内两所以上的中学进行考点考场交叉编排的前提下,由各市招考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考区内重点高中考生与一般高中考生混编,或分别混编的高考考点考场编排方式。往届生考场不单独编排,与应届生交叉编排。此举避免了过去一些市、县(区)因学校较少而安排学生在本校参加高考的做法。

  此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辽宁省还调整了部分照顾录取政策和军队院校体检参检考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