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招录办法引关注 高校招生专家解读热点

2006年04月05日 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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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虎网报道】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今年高考办法、志愿填报、录取及加分照顾等作出了规定。作为我省高考招录的“大政方针”,该意见经本报率先向社会报道后,引起了广大考生、家长的关注。记者昨天约请我省一些高校招生专家就今年的政策变化及热点进行解读。

自主招生毁约现象将减少

    东南大学学生处副处长李和渝说,今年我省首次规定,经高校测试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者在全国统考前要填报《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提前向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投档。这一政策的变化,将使往年高校遭遇考生毁约者减少,甚至不出现。他介绍,往年高校在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者后,高校与考生、考生所在中学三方签约,但一些考生在高考成绩出来后,因根据成绩可以上更好学校,转而在志愿填报时“背弃”了签约高校,改填其他高校。据了解,往年大多数自主招生高校都经历了学生毁约的事实,名牌高校毁约学生占签约人数的10%以上,普通院校毁约学生更多。今年我省规定学生在高考前必须先填报志愿选定高校,这使得自主招生入选学生不能“这山望着那山高”。据他介绍,东南大学在江苏确定了210多名自主招生入选者,该校已经将《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发到他们手中,同时,还要求签订三方协议书。东大规定,考生在3月20日前要将志愿表和协议书寄回学校,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考生已经将志愿表和协议书交到东大,少数学生还没有交回。他估计,会有少数学生不寄回,但与去年毁约的学生数相比,肯定要少。

    南京理工大学招办主任王虎老师也说,今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明确规定:“经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考核、测评,被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需在全国统考前,按高校规定时间到报考高校填报《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此表是省教育考试院对自主选拔考生在本科第一批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前,提前向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投档的唯一依据。此外,入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发布后,仍须填报《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卡)》,如未被所报考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录取,符合条件者仍可参加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的投档。”对此,王虎表示,其实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是保护院校,更是保护自主选拔政策,进而是保护考生的利益。目前南理工确定的100多名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已经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完成了自主选拔志愿的填报。记者从南京大学了解到,该校于3月3日前即通过挂号信方式将志愿表寄给入选学生。

多数高校按5门科目录取专业

    在昨天出台的《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我省规定,“5门科目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可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此,不少考生关注这项政策的意义。高校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是给高校招录自主权,让一些学校根据办学特色来录取。不过,专家们认为,绝大多数高校都是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的。

    南京理工大学招办主任王虎老师指出,目前江苏实行的是“3+1+1”模式,省教育考试院作出了“高校可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的规定。其实这样的规定已经执行了好几年,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有高校按照语数外三门总分相加进行录取,可这几年已经很少有学校这样录取,比较普遍的就是四门或五门总分相加录取。据他所知,哈工大今年按照语数外加一门选科后的总成绩,也即4门总分录取,去年南理工就是按照五门总分相加后,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东大李和渝副处长说,该校对报考东大的考生进行过调查,发现近90%的考生高考时都考物理、化学,因此如果按3门科目总分或按4门科目总分排序录取考生显然不可能,这东大一直是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徐州师范大学招办刘云龙主任说,为了适应平行志愿的特点,以录取到理想考生,去年该校不但按5门成绩总分排序录取,而且专业录取时文理不限,实际录取中,文科考生服从到理科专业,也有理科考生到文科专业的。他认为,作为师范类院校这样做,招到的学生知识全面,基础扎实,对今后做老师有好处。南京林业大学招办主任董博告诉记者,高校要按3门科目总分或按4门科目总分排序录取考生,必须提前在学校招生章程中写清楚,并且要让考生了解清楚。考生对于按3门科目总分或按4门科目总分排序录取的高校,在填报时要清楚,自己的3门科目总分或4门科目总分是否分数较高。如果不高,在录取时可能对自己不利。

加分变化体现政策导向

    今年的录取照顾政策与去年比,有了几个明显变化,去年照顾政策中的第1条、第2条、第8条已没有“踪影”。我省去年规定,“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招委会测试、认定后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省级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三条今年都取消了,相关学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与此同时,今年我省在照顾政策中添加了以下内容,“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住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我省高校的招生专家认为,招生加分照顾政策的变化,体现出了我省利用政策的杠杆对学生应考进行引导。

    南京林业大学招办主任董博告诉记者,我省在上述照顾加分政策的取消上采取渐进的过程,从前年的加分20分到去年减为10分,再到今年完全取消。他认为,这两条加分取消后,对整体录取影响不大,在我省庞大的高考队伍中,原来能享受加分的人只是极少数人。不过,他认为,加分政策取消引出的导向作用不可忽视。如去年第2条体育类加分,原本是国家为了鼓励学生通过体育锻炼,强化体质而推出的,一些体育尖子因投入大量时间训练,可能误了文化成绩,因此而加分的,但在该项加分政策执行过程中,一些考生变得很功利,变成为了加分而去争取相关体育名次。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加分政策的取消,同样也是因为为了高考加分而争取获奖的考生增多,失去了组织奥赛原本的意义。他指出,我省今年增加了对军人、警察子女优先录取的范围,同样是一种导向,表明这些人的子女需要照顾,是对他们为社会作出贡献,甚至献出生命的尊重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