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6年高考政策出台 考生报名资格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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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中心获悉,今年我省高考政策已正式出台。
报名
我省今年报名时间延长。参加高考的考生于3月21日至4月4日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机构设立的报名点办理统考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各级招办将协同公安、招生监察部门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考生的民族成份、户籍资格和政策照顾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凡享受照顾政策和符合外省迁入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要在省或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未经公示者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有关证件到贵阳市云岩区招生办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地填涂报考信息表等相关表格,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在高考前夕发放考生准考证。
为制作考生电子档案,杜绝考试中代考的违纪行为,考生高考报名相片今年仍由县级招办采用计算机现场摄像。
考试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3+文综或3+理综的考试科目,全国统考于6月7日、6月8日举行。今年各学科主、客观卷的答题卡合为一卡。语、数、外三科每科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各为300分,总分为750分。
我省2006年外语科听力测试在全省统一组织的适应性考试中进行,分值30分,不计入高考总分,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录取参考。高考外语科考试时,不再测试听力。
凡填报外语院校、系(科)、专业的考生,都要进行口试;口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6月24日进行。外语口试由省统一命题制卷,各市(地、州)招办组织考试评分。
志愿填报及评卷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规定在全国统一考试后,成绩公布前,即6月10日至18日进行。中职单独报高职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各批次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志愿一经填就,不准涂改,不准补报。录取时如需要征求考生志愿,由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进行,任何个人和单位擅自征求的志愿,一律无效。
今年高考的全部学科均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基地仍设在贵州师大。高考评卷工作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承担评卷工作的院校要和省招生委员会签订评卷工作责任书。在评卷过程中,省招办将组织专人做好评卷的复查工作,及时纠正脱离评分标准的错评、漏评等差错,确保评卷质量。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按组织程序和工作规则公开查分。
录取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开始前,省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全省招生计划数和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多于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十五或百分之七以内,划定全省文史(含外语)、理工两类本科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录取时间为7月上旬至8月中旬。由省招生考试中心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0%以内的比例分批次向在我省招生的各高校传送考生电子档案信息。
省内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能招收自治州、自治县和贫困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原则上要在同批院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录取新生,若完不成招生计划,可按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幅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各批次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将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