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6高招:高校一律不得点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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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反思
广东报考理科生 逐年少于文科生
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昨日在会上表示,近几年广东高校招生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值得深思和研究:一是高校人文、社科、财经类专业、招生人数增长速度与社会上工科类、机械类人才需求不协调,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失业的矛盾较大;二是近几年,报考理科类的学生比例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甚至出现了理科考生少于文科考生的不正常现象;三是音乐类专业招生人数与报考人数不协调,招生计划多,报考人数少,素质低的矛盾突出;四是技术类型、应用型的高职类人才难以满足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现象影响广东高教发展
会议指出,这些现象和矛盾,如果不加以重视,势必影响广东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今年,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要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继续适度扩招,使我省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校生规模和比例等硬性指标赶上全国前列。要根据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点,正确处理好招生规模和人才结构的关系。
招生前,各高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考生公布。新办高校、独立学院对考生关心的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等,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清楚,在宣传中如实告知考生,不得隐瞒、欺诈。
试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记者从会上获悉,2005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突出成绩,共有考生867万,录取新生504万,考生增长135万,高考违规率占到万分之三点五。但未来几年,我国的高考报考人数将迅速进入高峰期,每年报考的考生都会在1000万以上。今年起,国家教育部将在上海等城市试点,允许部分办学条件较好的高职院校实施自主招生。但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在短时间内暂不会考虑实施该政策。
政策规定
收费
高校必须实行“阳光收费” 未经公示项目学生可拒交
今年高考招生,各高校必须公开招生考试、录取的收费项目、标准,实行“阳光收费”。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专业调整费等乱收费。凡是未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交。凡属乱收费行为,考生可向教育纪检部门举报。
在考风考纪上,要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雇人代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作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
今年,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考试的考风管理,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凡考风不好,考试违纪舞弊严重的,将取消考场设置资格,并责令地方教育部门整顿教育秩序,端正教育思想。目前尚未建立电子监控系统的考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考场要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凡出现大面积考生试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取消考场设置资格。对违纪作弊行为,坚定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招生
所有高校不得点名录取 预招计划只限专科院校
今年,省教育厅将严格核准、下达高校招生计划,除部分专科院校可预招部分计划,以弥补不报到的生源外,其他高校需严格按照公布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严禁高校故意隐瞒招生计划,待录取期间再进行增补,点名录取。
监督严管招生预留计划
各高校要加强预留计划的管理和监督。对预留计划,高校必须制定使用原则,使用程序化,使用范围和使用职责。高校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坚决反对个人独断,暗箱操作。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要坚决制止不法人员利用预留招生计划进行非法招生、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所有公布的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特招学生必须全部公示
今年,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要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投档人数分数即时公布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第一时间公布每批次各校第一次投档的投档分数线和投档人数,及时公布因生源因素而调整投档分数的高校名单和分数线,公布补报志愿的高校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让考生和社会全面了解高校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各高校需将录取操作规程及操作办法,及时公布进档考生人数、分数情况,分档、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等。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