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6年广州市普通高考报名问答

2006年02月17日 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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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考什么时候接受报名?

  根据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5〕342号),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2006年广州市普通高考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月13日—16日

网上确认报名资料时间:2月17-19日(18时截止)

第二阶段: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类考生、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的考生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月27-3月4日

网上确认报名资料时间:3月3日-3月7日 (18时截止)

广东省普通高考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广州市考生报名网址为:www.gzzk.com.cn。

2、户籍在广州市但在外市学校读书的考生,回本市高考报名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有广州市户籍,但在外市学校读书的考生,回本市高考报名时需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考试成绩单(或会考成绩)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指定报名站报名。

3、在广州读书,但有广州市外广东省内户口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借考手续?如何办理?

  答:户籍不在广州市但在广东省内,在广州读完高中且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学生,需要办理借考手续。考生可以向所在中学申请借考,由区(县级市)招生办审批,但在录取时不享受广州市户籍考生的待遇。

4、现在是外省户籍,但今年5、6月份户籍可迁入广州市,能否在广州报考?

  答:按省招办规定,凡外省户籍迁入我市的考生,必须在当年报名前(即3月16日前)办妥户口入迁手续。否则,不能在我市报考。

5、港、澳、台商子女在广州市的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能否在广州报考?

  答: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子女,符合报考条件的,必须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有效证件、考生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应持三年高中学习成绩单副本到广东省考试中心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报考(地址:中山大道69号 省考试中心12楼 电话:38627826)。

6、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引进人才的子女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凡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并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7、中职考生如何报考艺术类专业?

  答:1、报考普通高考的艺术专业考生可参照2006年广州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办法,在2月13-16日网上报名,2月17-19日网上确认报名资料。

  2、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艺术专业的考生,凭专业技能课程合格证书在2月27-3月4日网上报名,3月3-7日网上确认报名资料。

8、今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是否必须参加全省术科统一考试?

  答:凡只报考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广东省考试中心批准的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表演专业(含播音主持、学前教育)等13所院校舞蹈、音乐表演等专业(见附表)的考生,可以只参加以上学校组织的术科单考,不需参加全省术科统考。但这些学校的单考成绩只对本校的录取有效。

  根据粤招办普【2006】4号《关于省外艺术类专业涉及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认定的补充说明》(附件三)的规定,报考非独立设置的省外艺术院校专业(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由于目前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尚未能覆盖到艺术类所有专业,涉及专业的认定问题,请详见附件三。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