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少数民族考生答卷和计分有明确规定

2005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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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今年青海省参加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答卷和计分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中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汉语文由教育部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汉文答卷;其他各科(外语试题除外)藏文考生试卷翻译成汉藏对照试题。考生用藏文或汉文答卷均可,同时要加试民族语文。汉语文和民族语文各按50%、英语按100%计入总结,而且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及格水平,方能录取;报考用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系科或专业),汉语文和民族语文按100%计入总分,英语作参考分。
      
  报考用蒙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或专业,用蒙文答卷(外语除外),汉语文和蒙语文按50%计分,外语成绩按100%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