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考照顾政策出台7类考生可加分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三秦都市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曹伟)我省今年规定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以下情形者,可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这些考生为: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学生;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中获奖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同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
另外,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可在招生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学校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