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
2005年04月30日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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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综观之下,严防“高考移民”、严格体检、严格按批次填报志愿、严格录取程序等具体措施确保阳光工程贯穿招生工作始终。
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今年我省将继续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防“高考移民”和其他不符合条件者投机报考,户口在我省,因公长期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作的人员或其子女确需在当地借考的,在考试科目、形式及计分办法与我省相同的前提下,经当地省级招办同意,并经户口所在县(区)及市(区)招办同意和省招办批准,方可在外省借考;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户口工作人员或其子女确需在我省借考的,须经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批准,并征得在我省借考的县(区)及市(区)招办同意,报省招办备案。省内不得跨市(区)借考。
体检不能成为“被阳光遗忘的角落”
各区县招办要与当地卫生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要求选择体检医院和选聘体检工作人员,严格按体检工作的各项规定进行,确保体检过程中无错检、漏检。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出规范准确的结论。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非指定医疗机构所作的体检结论无效。
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其结论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时使用。录取分数线公布后,总分达到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再参加军校招生体检和面试。报考空军、民航飞行员考生如果兼报其他高等学校,也须参加相应的体检。
填报志愿遵守各批次顺序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提前批次、一本、二本录取院校志愿在高考结束后、分数公布前的6月9-13日填报;三本、高职(专科)志愿在分数公布后的7月4-6日填报。
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文史类、理工类不能兼报其他科类专业。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提前录取批次同时填报志愿,该批次不能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从一本开始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兼报志愿填涂在相应批次的志愿栏内。
阳光录取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考录取中的阳光工程,今年我省录取新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按照省招办规定的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程序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按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划定。军队、公安等提前录取院校的本科控制分数线与二本相同,专科控制分数线根据计划从二本控制分数线适当下延。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原则的考生,档案调至学校后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省招办将监督高等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和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今年我省将继续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防“高考移民”和其他不符合条件者投机报考,户口在我省,因公长期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作的人员或其子女确需在当地借考的,在考试科目、形式及计分办法与我省相同的前提下,经当地省级招办同意,并经户口所在县(区)及市(区)招办同意和省招办批准,方可在外省借考;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户口工作人员或其子女确需在我省借考的,须经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批准,并征得在我省借考的县(区)及市(区)招办同意,报省招办备案。省内不得跨市(区)借考。
体检不能成为“被阳光遗忘的角落”
各区县招办要与当地卫生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要求选择体检医院和选聘体检工作人员,严格按体检工作的各项规定进行,确保体检过程中无错检、漏检。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出规范准确的结论。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非指定医疗机构所作的体检结论无效。
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其结论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时使用。录取分数线公布后,总分达到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再参加军校招生体检和面试。报考空军、民航飞行员考生如果兼报其他高等学校,也须参加相应的体检。
填报志愿遵守各批次顺序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提前批次、一本、二本录取院校志愿在高考结束后、分数公布前的6月9-13日填报;三本、高职(专科)志愿在分数公布后的7月4-6日填报。
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文史类、理工类不能兼报其他科类专业。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提前录取批次同时填报志愿,该批次不能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从一本开始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兼报志愿填涂在相应批次的志愿栏内。
阳光录取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考录取中的阳光工程,今年我省录取新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按照省招办规定的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程序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按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划定。军队、公安等提前录取院校的本科控制分数线与二本相同,专科控制分数线根据计划从二本控制分数线适当下延。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原则的考生,档案调至学校后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省招办将监督高等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和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