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拒绝面试作假考生 将给予改过机会

2008年02月25日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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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面试昨天结束,图为考生家长在考场外等候。早报记者韩晓蓉图
    
    为期两天的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面试昨天在该校闵行校区顺利结束,此次面试过程中出现一例材料造假考生,交大对其明确说“不”,不仅取消了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同时建议他高考时也不要填报上海交大的志愿。不过,交大方面昨天也表示,该考生可能是一时冲动,出于保护未成年人,交大不会对外公布该考生的姓名和学校,更不会向其他高校建议将其纳入招生的不诚信“黑名单”。
    
    获奖证书作假取消面试
    
    今年共有来自本市68所中学的1200余名学生参加面试,争夺500个预录取名额。其中有一名考生因材料造假,被取消面试资格。据交大校方介绍,在专家对已入围面试的申请者的材料仔细审阅时,有一位专家起初对该同学的一项获奖证书颇感兴趣,后来该专家对该同学相关竞赛获奖材料进行审核时发现不对劲,将情况反映给交大招办,为谨慎起见,交大招办便找到该同学所在的中学,请他们帮助一起核实,最终发现该同学在获奖证书等材料方面的确作假。“当时正是考虑到其获奖情况,才将其列入面试名单,也就是说获奖证书让其得益了,而获奖证书是假的,我们肯定要取消其面试资格。”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陶正苏说:“这位考生虽然进入了面试的名单,但我们直接告诉他,不能参加面试,而且建议他高考时也不要填报上海交大的志愿。我们努力在招生中营造诚信的氛围。”
    
    “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过交大招办相关负责人也坦言,该同学是一名未成年人,递交假材料可能是一时冲动,交大已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建议他高考时也不要填报上海交大的志愿,即使他报考了交大,也不会录取,不过交大不会对外公布他的姓名和中学,“不能因为他的一念之差,不再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毁了他一生。”不过,该负责人也呼吁,考生要树立诚信意识,学校和社会也要加强诚信教育。
    
    高考自考都设诚信档案对于交大的做法,上海市教育部门相关人员表示,交大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同时不录取该考生是合理的,高校有招生自主权,目前,对于国家级考试,如高考、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都设立了诚信档案制度,考生如果在考试时有违纪或作弊等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递送到其报考高校,教育部今年建立了诚信档案平台,考试时不诚信会永久记录在案,对求学和就业都会有影响。
    
    不过,由于交大的自主招生面试不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其不诚信“黑名单”也仅对校内,目前还不能加入到诚信档案,但是建立考试诚信体系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今后很有可能包括全部的考试。
    
    ◇争议此举教会考生诚实
    
    对于交大不把该不诚信考生的情况对外透露的做法,沪上各高校反应不一。
    
    有高校认为,交大此举开明,该考生可能意识到作假的代价,在高考时变得诚实,只要高考时没有不诚信,成绩也达到了报考学校的录取线,报考的高校就会录取。韩晓蓉
    
    可能纵容考生作假不过也有高校认为,交大此举值得商榷,纵容该考生,给了其继续不诚信的机会。如果其他高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取了该考生,将对其他高校是一个伤害,这对其他高校而言是不公平的。韩晓蓉
    
    相关新闻

    27所高校新增60个本科专业
    
    早报记者昨天获悉,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今年上海有27所高校新增60个本科专业。新增专业中,工程类、管理类、语言类等专业占了较大部分。
    
    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本市有4所高校新增专业。其中,同济大学新增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华东理工大学新增社会学、化学、材料化学、安全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东华大学新增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专业;华东师大新增社会工作、翻译专业。海关总署直属的上海海关学院,今年新增税务、物流管理专业。这些专业都是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对未来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优势和特色而设立的。
    
    上海市属高校中有22所今年新增专业。在管理学领域,上海建桥学院新增物流管理专业;上海师范大学新增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新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等。在工学领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增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上海电机学院新增物流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等。另外,一些高校还新增商务英语、日语、德语等语言类专业。
    
    不得借口未落户解聘毕业生  

    非上海生源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企事业单位不得解除录用。早报记者昨天获悉,沪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今年外地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合理合法聘用大学生。
    
    相关规定强调,各用人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一经发现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在办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或申领居住证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有关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有关部门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不良用工记录的,将取消该单位申报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的资格。如用人单位在近两年内存在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后1年内退工情况明显不合理的,有关部门将不受理其2008年的落户申请。
    
    在办理本市户籍方面,2008年1月7日起受理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获准办理本市户籍后,原则上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受理地点为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