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批准设立2008年外省市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沪加试指定考点的通知

2007年12月18日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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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07〕34号)中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研究,公布2008年外省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沪加试指定考点。凡2008年拟在上海设点进行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必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先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联系以下考点,与考点协商好后向考生公布加试地点(加试时间须在2008年2月7日后,3月底之前)。

  1.美术类指定考点(含试点考点)

  (1)  上海商学院(徐汇区)(021-64273193 陈老师)

  (2)  上海行健职业技术学院(闸北区)(021-66103010 龚老师)

  (3)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松江区)(021-67822514 甘老师)

  (4)  中国美院张江校区(浦东新区)(021-50277973 孙老师)

  (5)  上海松江第四中学(松江区)(021-57621049 车老师)

  (6)  上海市枫泾中学(金山区)(试点)(021-27309025 曹老师)

  (7)  上海闸北八中(闸北区)(试点)(021-66240680 诸老师)

  2.非美术类指定考点(含试点考点)

  (1)  上海戏剧学院(闵行区)(021-64803535 林老师)

  (2)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松江区)(021-67822514 甘老师)

  (3)  上海东新中学(普陀区)(试点)(021-52905127 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