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就高校录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07年06月29日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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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公正 规范有序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就高校录取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请谈谈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目前的进程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命题、评卷教师和全市一万多名招考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我们已顺利完成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统计登分等各项工作。从6月28日起,我们将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向考生陆续发放盖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绩专用章”的高考成绩单。考生也可以从6月27日22:00时起开始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或拨打168教育声讯电话查询成绩信息。
    
    根据今年本市集中录取阶段的招生计划数,6月26日杨定华副市长主持高校招生考试联席会议相关成员会议,讨论和审定了“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已向社会公布。随之,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工作将从7月4日全面展开,8月中旬基本结束。
    
    △请谈谈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的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年我们将在高校招生中继续全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一是严格按照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和“六公开”、“八不准”的要求,完善招生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公开、公示或提供查询有关录取信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按照“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处理解决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不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三是加大对违规录取及中介招生诈骗的查处力度,严禁高等学校避开市教育考试院擅自违规录取考生。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什么体制?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整个录取工作在远程网上进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招”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有效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也是约束高校招生的规范,任何高校在录取过程中都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和各项承诺。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招生规定,向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20%以内比例投档,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相关学科的调整分是怎么回事,调整方案是怎么确定的?
    
    ○从1985年起上海试点高考独立命题,并采用“3+1”六个科目组的高考方案,而其中“1”是指考生在理、化、生、政、史、地六门课中可选考一门。因学生选考不同科目,而专业招生是按文科和理科大类来排序录取,因此为了使“3+1”总分的内涵有可比性,实行了分文、理大类的相关学科的调整分方案,该套方案依据教育测量学和统计学的原理并经过了专家论证。它伴随着“3+1”方案延续至今。实践证明,对相关学科的成绩进行调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调整办法也是科学的,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广大考生的广泛认同。
    
    △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怎样划定的?今年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普通高校招生是按文理分类的,有了全市考生的考试成绩频数表后,再根据各批次文、理科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考分排序划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是按各自招生计划数的1:1.1(第一批)和1:1.05(第二批)左右的比例来划定的。今年各批次的分数线分两次公布,目前首先公布的是五月份填报志愿的第一、二批本科线,3所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艺术类本科线,体育类本科线。
    
    从今年开始,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全部调整在本科批次后、高职(专科)批次前进行。同样,本市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的填报时间与其它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底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初(第二次志愿填报结束后)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集中录取阶段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来划定。
    
    △为何每年各批次的分数线均有变化?
    
    ○影响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低的要素主要有三个,第一是招生计划,第二是报考人数,第三是考生的考试成绩(包括平均分数和各分数段的分布)。这三个因素每年都会有变化,受其影响,每年各批次的分数线都会有所不同。而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线的一定比例划定的,相应变化也在情理之中。
    
    △为何上海的分数线与其它省市相比差距较大?
    
    ○除了以上提到的影响分数线的三要素外,上海分数线与其它省市差距大的主要原因是高考考分构成不同。其它省市高考的满分一般都是750分,而上海高考的满分为630分。此外,教材及试卷不同,上海高考的分值与其它省市也没有可比性。
    
    △考生考分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了是否都能被本科院校录取?
    
    ○如上所说,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分别按各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1和1:1.05左右的比例来划定的。这是考虑应给招生院校在招生录取时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同时又考虑到线上考生的志愿分布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数之间匹配的差异。如果没有一定量的选择余地,势必形成有的学校“吃不了”,有的学校“吃不饱”,这对学校和考生都不利。但这个比例又不能划得太宽。如果划得太宽,会增加上线考生落入下一批次录取的人数,这也不是我们希望的。显而易见,由于第一批、第二批录取控制线不是按1:1划定,再加上考生填报的志愿不均衡,总有一定数量的考生会落入下一批次录取,特别是有的达到本科分数的考生会落入高职(专科)批录取。对此,考生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二次填报志愿什么时间进行?今年有何新变化?
    
    ○今年本市继续实行两次填报志愿,第一次志愿填报已于5月初完成;第二次志愿填报将于7月28日-31日进行。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艺术、体育高职(专科)专业志愿的填报时间与其它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填报时间相同。各区县第二次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毕业中学或区县招办。有意参加第二次志愿填报的考生请特别注意,届时不要离沪,以免错过填报时间。
    
    △第二次填报志愿可填报哪些院校,可填几个志愿?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可填报4个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志愿或2个提前批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志愿、8个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艺术体育高职(专科)志愿和提前批录取的高职(专科)志愿不能兼报。除艺术体育高职(专科)、提前录取高职(专科)外,在填报的其他高职(专科)院校志愿中,必须填报一所外省市院校。
    
    △一、二志愿报考外地高校加分投档的政策如何实施?去年实施的效果如何?
    
    ○为鼓励考生积极报考外地高校,本市今年继续在招生录取时,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一、二志愿报考外地高校的考生分别加20分、10分投档。加分投档也是按招生计划的120%进行的,排序在学校计划120%以外的考生不能投档;如果加分后仍达不到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样也不能投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加分只是在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院校看到的仍是考生投档加分前的成绩;投档后,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决定。
    
    去年,本市首次实行的一、二志愿报考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政策,取得良好的效果,三个批次共有1782名考生享受到该政策而被外省市院校录取。因加分投档,外省市院校在沪招生计划完成率较往年提高了5%。
    
    △第三批录取后期是否会放开自主招生?
    
    ○8月初确定的第三批录取控制线是按1:1的比例划定的,从理论上讲,每个线上考生都有自己的录取位置。但有的考生由于志愿填报不当,又不愿调剂,这样就可能失去录取机会。这种现象在历年普通高校招生中时有发生。从2005年起,第三批录取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试行放开自主招生的办法,而由线上考生进行补填志愿,然后按照余额计划,按志愿顺序投档录取,考生不可能同时被多所学校录取。从实际情况看,这样做效果较好,既是为了有效控制招生计划,也是为了防止学校间的无序竞争。
    
    2007年上海在第三批录取后期仍然不会放开招生。但在第三批按志愿顺序录取结束后,根据余额计划,将在适当时候组织线上考生补填志愿,最后投档录取。
    
    △香港地区大学的招生录取如何进行?
    
    ○香港地区大学在内地的招生录取有两种形式。
    
    一是经教育部批准,自2007年开始,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只须按内地高校一样来填报志愿,不必另外向两校报名,也不需要面试。考生在提前批次填报两所高校的同时,也可按序填报本科第一批次的内地重点高校。若考生未被录取,仍有机会在填报的以下批次志愿中被投档录取。
    
    二是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珠海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07年普通高校秋季招生统一考试。招生院校自主接受学生报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有些院校还要进行测试、面试,7月7日前完成录取。凡被上述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以7月7日前考生按香港录取高校要求或交纳“留位费”或递交 “确认书”为正式确认录取),内地高校不再予以录取。
    
    △由于志愿填写不当,出现控制线上考生未被录取,而有些高校计划又未招满,会采取什么措施?
    
    ○在实际招生录取过程中,由于志愿填报的冷热不均等原因,每一批按已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结束后,总会出现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而同时该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部分考生未被录取的情况。根据往年的做法,我们会在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按志愿顺序录取结束后的适当时候,组织补填志愿,给各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机会。补填志愿时间大致如下:
    
    第一批本科补填志愿在7月16日左右;第二批本科补填志愿在7月24日左右;第三批高职(专科)补填志愿在8月12日左右。
    
    补填志愿的具体时间和办法,请考生们在各批次录取结束前,注意关注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以免错过时机。
    
    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有补填机会时,一定要认真对待,不要轻易放弃。补填志愿时,眼光要放宽放远些,不要只填报本地院校,许多外省市高校教育资源和教学质量都不错,声誉也较好。
    
    △考生如何确认自己的录取信息?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省级招办和各高等学校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所有被录取考生都可以在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网络平台上查到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如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查询录取与否。为进一步落实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的理念,优化录取服务工作,增加录取工作透明度,今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继续在“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免费为考生开通录取结果网上查询服务。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因此,各批次各志愿录取结果的具体查询日期将在“上海招考热线”上及时公布。
    
    同时,根据规定, 2007年参加本市秋季高考而被本科独立学院、本科民办高校和所有高职(专科)层次院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将收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有关高等学校根据经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连同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该表上加盖上海市录取专用章)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多年来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中没有特批过一个在线下的考生进入大学学习,社会反应良好,今年会改变吗?
    
    ○决不会改变。“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是我们的工作宗旨。今年上海将坚决执行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入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决不会在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特批任何考生进入高校学习。市高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在招生录取阶段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录取进行全过程监督。我们将在录取工作中,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把高校招生办成真正的“阳光工程”,使老百姓放心,使社会满意。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方方面面,作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一定会根据“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有序、精心操作。同时我们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学校、家长、考生的理解与支持。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阶段的工作必将顺利、圆满地完成。
    
    △未被心仪高校录取的同学,还有哪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尽管本市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每年都有增加,但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的情况下,不能被自己心仪高校录取的情况在所难免,对于这些考生来说,应当认识到,一次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落榜,绝不等于人生事业的落榜。不要把自己的认识,凝固在“高考”这个点上。成才之路是多渠道的,我们常说“条条道路通罗马”就是这个意思,既可进高校成才,也可在岗位成才;既可在校成才,也可自学成才,只要每个人发奋努力,扬长避短,成才之路是四通八达的。古今中外许多实例即是证明。
    
    目前,政府已构筑了终身教育的平台,为他们提供了继续深造的多种途径。对于那些未被自己心仪的高校和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圆自己的理想梦:(1)每年复旦、华东师大、上海大学等高校组织的“插班生”选拔考试;(2)普通高校招收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的“专升本”考试;(3)每年10月举行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5)上海电视大学举办的“注册视听生”(即“开放式教育”),继续接受高等教育。(6)“春考春招”。总之,当今的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方兴未艾,教育环境更宽松了,机会更多了,暂时未被理想院校(专业)录取的同学,完全不必丧失信心,通过上述途径,仍然可以实现自己的成才理想。
    
    借此机会,我们热忱呼吁社会各界,多多关心未被理想高校录取的考生,使他们早日寻找到适合自己成才的道路,为自身的发展进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