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7年高招文艺特长生加分政策公布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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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文艺特长生加分录取政策。昨天市教委发出通知,对文艺特长生范围、加分条件、资格审定、加分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员,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20分;一般团队的优秀团员,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10分。经市教委确认并在赛前公布可以加分的全国文艺比赛及上海市级文艺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20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累计加分。《通知》指出,教育部在上海试点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华东师大、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等6所高校和其他外省市高校,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员,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20分;一般团队的优秀团员,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10分。经市教委确认并在赛前公布可以加分的全国文艺比赛及上海市级文艺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可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加20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累计加分。《通知》指出,教育部在上海试点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华东师大、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等6所高校和其他外省市高校,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