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委公布政策:3141名毕业生可“高考推优”
2007年04月03日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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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昨天公布了2007年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选拔政策。全市推荐生总数为3141名,占全市高三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市教委要求保证推荐生质量,对在推荐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教师、学生、家长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领导责任。
根据规定,推荐生的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下达到各区县(局、公司),由区县(局、公司)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经市核准的推荐生中获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其他经核准的推荐生在高考原始分上加1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据悉,4月中旬,各普通高中学校需在校内张榜公布本校推荐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