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所高校参加07年春季高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6年11月24日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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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学〔2006〕10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大学等9所普通高校参加2007年上海市春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参加2007年春季普通高校招生申请,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共9所高校参加上海市2007年春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以下简称春季高考)。本次春季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计划1862名;其中本科1120名、高职(专科)742名。凡招生专业,必须是经过市教委审批或同意备案的专业。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资格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的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有本市高中阶段学籍的蓝印户口或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人才并持有本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子女或本人),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2007年春季高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除外。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7年春季高考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1日至23日 9:00—18:00。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06年11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网上已报名的考生须带好相关材料,到户口(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为与2006年秋季高考相衔接,凡参加2007年春季高考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综合”),“综合”由全市统一命题考试。2007年春季高考科目确定为“3+‘综合’+学校选考科目”。“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目为150分,其中数学试卷实行文理合一;外语试卷分设英、俄、日3个语种,由报考学生任选一种,外语设听力考,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综合”测试内容含6门学科(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知识和能力,该测试文理合一,总分150分,成绩以考分的20%(满分为30分)计入考试总分。“学校选考科目”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自主决定,并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形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

  2007年春季高考招收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录取办法与本科批次录取办法相同,即由市划定统一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招生院校不再实行自定分数线的录取方式。

(二)考试时间

  2006年12月16日-17日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学校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由招生院校另行公布。

  2006年12月27日公布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同时公布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报考资格线。

四、报考和录取

(一)报考本科及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以考分的20%计入总分)4门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以上,可选择报考一所或若干所高校,考生若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可自主选择其中一所高校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二)各招生院校应明确春季高考工作责任人。认真做好制定招生录取程序并按照学校事先公布的录取办法,在报考本校并达到报考资格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的工作。

(三)招生院校按标准录取新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余额招生计划可在秋季招生中使用。

(四)录取工作于2007年1月19日前完成。

五、加分政策及分值

  凡符合春季高考报名条件的烈士子女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20分,少数民族、归侨青年及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5分,但上述加分分值不累加。

六、收费标准

  2007年春季高考招生的收费标准按照2006年秋季招生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加强监督与管理

  各级党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2007年春季高考进行全过程监督。各校在春季高考改革试点过程中,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完善招生工作制度,确保春季招生考试改革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可依据本文件制订相关实施办法。

附件:2007年本市春季普通高校招生一览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2007年本市春季普通高校招生一览表

一、本科层次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层次  招生计划
 
1  上海大学        本科   500
 
2  上海师范大学      本科   80
 
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本科   280
 
4  上海商学院       本科   80
 
5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本科   180
 
二、高职(专科)层次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层次  招生计划
 
1  上海商学院       高职   112
 
2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高职   160
 
3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   70
 
4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   300
 
5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高职   100
 
注:共1862人,其中本科1120人,高职(专科)7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