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方案公布
2005年12月07日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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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学生可以参加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考试?
答:符合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问:2006年本市有哪些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
答: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6所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可开展招收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暂不参加试点。
■问: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是多少?
答:招生试点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问: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如何进行艺术特长测试?
答:招生试点学校要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校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艺术特长测试科目和办法,测试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要求等。各校招生简章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同时向社会公布。
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招生试点学校应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或确认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对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招生试点学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
招生试点学校的测试工作应于明年2月底前结束,并于3月15日前将经测试合格或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按《招生试点学校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数据库文件)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公示。各有关省级招办于3月底前将各招生试点学校报送的入选考生名单整理汇总后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对入选考生进行集中公示。
■问:如何录取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
答:对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有关省级招办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报考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试点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未经有关省级招办备案、公示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招办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投档政策投档,招生试点学校亦不得按艺术特长生的有关政策录取。
招生试点学校应于本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之内,接《招生试点学校录取艺术特长生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数据库文件)要求,将本校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答:符合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问:2006年本市有哪些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
答: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6所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可开展招收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暂不参加试点。
■问: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是多少?
答:招生试点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问: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如何进行艺术特长测试?
答:招生试点学校要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校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艺术特长测试科目和办法,测试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要求等。各校招生简章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同时向社会公布。
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招生试点学校应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或确认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对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招生试点学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
招生试点学校的测试工作应于明年2月底前结束,并于3月15日前将经测试合格或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按《招生试点学校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数据库文件)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公示。各有关省级招办于3月底前将各招生试点学校报送的入选考生名单整理汇总后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对入选考生进行集中公示。
■问:如何录取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
答:对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有关省级招办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报考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试点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未经有关省级招办备案、公示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招办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投档政策投档,招生试点学校亦不得按艺术特长生的有关政策录取。
招生试点学校应于本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之内,接《招生试点学校录取艺术特长生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数据库文件)要求,将本校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