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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市春季高校招生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5年11月25日 来源:华禹教育网
  (一)考试科目 

  2006年春季高考与2005年秋季高考相衔接,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综合”),即春季招生考试科目实行“3+‘综合’+学校选考科目”,其中“3”即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综合”由全市统一命题考试,其中数学试卷文理合一。外语试卷分设英、俄、日3种语种,由报考学生任选一种,外语设听力考,考试成绩计入总分。“综合能力测试”包含6门学科(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知识和能力,该测试文理合一,总分150分,成绩以20%(满分为30分)计入总分。学校选考科目由招生高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自主决定,并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形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 

  2006年春季招生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录取将实行与本科批次相同的录取办法,即由市里统一划定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学校不再实行自定分数线的录取方式。 

  (二)考试时间 

  2005年12月17日-18日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学校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由招生院校另行公布。 

  2005年12月26日公布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同时公布本科报考资格线和高职(专科)院校报考资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