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5年三校优秀生高招有加分

2005年04月04日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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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参加2005年上海市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三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推荐,实施加分政策,接受高等院校选拔。推荐加分的对象及加分标准如下:

  1、在校期间曾获得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参加高职院校(五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总分加12分;参加普通高校(六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20分。

  2、在校期间两次以上或毕业学年期间一次获得区县、局级及以上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或在校期间获全国中职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中职学生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奖的技能特长生,参加高职院校(五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总分加6分;参加普通校(六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总分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