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考仍设分数线 综合素质是依据之一

2008年02月01日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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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是不是就不用从高分到低分选拔优秀学生了?山东省教育厅今天表示,“山东高考打破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的办法”并不准确。
    
    2007年,山东省高考采取“3+X+1”的模式,并把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山东省教育厅负责人说,“高中新课改”开设了通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类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成果很难用分数来表达,因此我省把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依据,以体现学生在高中期间的学习成果。
    
    但这并不意味着“山东高考录取打破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的办法”。山东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在高考录取时,山东省招考院仍将统一划定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各学校须在分数线上,按超过招生数量的一定比例接受学生投档。学生须先进入投档录取范围,再由高校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来录取学生。
    
    同时,省属高校可延长阅档、录取时间,成立由专家教授参与的录取队伍,阅读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成录取依据”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