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考院公布2007高考艺体类录取投档办法
2007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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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济南6月30日讯 从7月2日起,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将全面展开。6月30日,省招考院公布2007年高考艺术体育类录取投档办法。
省招考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5所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其他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将考生档案全部投档;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将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对进行了专业测试的空中乘务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曲艺表演)、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烹饪工艺与营养、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分数线以上,省外院校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省内院校按其专业计划1∶1.5的比例关联专业成绩投档;除上述学校及专业外,省外本、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将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投档;省内本、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艺术类专业不设调剂志愿。个别本科专业若生源不足,可在批次内顺序志愿结束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专业方向提供考生信息,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决定取舍。专科(高职)学校及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可以申请重新征求志愿录取。
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省招考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5所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其他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将考生档案全部投档;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将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对进行了专业测试的空中乘务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曲艺表演)、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烹饪工艺与营养、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分数线以上,省外院校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省内院校按其专业计划1∶1.5的比例关联专业成绩投档;除上述学校及专业外,省外本、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将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投档;省内本、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艺术类专业不设调剂志愿。个别本科专业若生源不足,可在批次内顺序志愿结束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专业方向提供考生信息,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决定取舍。专科(高职)学校及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可以申请重新征求志愿录取。
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