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新闻通气会召开

2007年03月05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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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新闻通气会召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通报了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有关情况,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基本情况

  今年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测试人数为169271人,其中艺术文126975人、艺术理42296人,比2006年增加了8400余人。按专业方向划分,美术考生9.81万余人,音乐考生2.35万余人,艺术文化考生4.09万余人,其他考生6600余人。

  2006年在我省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院校数量为737所,预计今年有所增加。现已确定在我省进行专业测试的省外本科院校有437所,省内本科院校有42所。另外,有16所专科(高职)院校在淄博安排特殊专业(如空中乘务)的专科(高职)专业测试。

  今年仍实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下的院校自主专业测试的办法,不安排全省统一专业测试。其中,来我省进行专业测试的省外高校,分别安排在济南、青岛、潍坊、烟台、临沂、济宁、淄博、东营八个市招生办公室设置的考点进行专业测试,要求每个招生院校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安排一次专业测试。省内普通高校在校内或指定的地点组织专业测试。部分省外院校在本校内安排专业测试。

二、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几个特点

1.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同步进行。省内、外本科院校专业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1日至3月15日。这样做,可以避免考生专业测试的扎堆现象,缓解考试组织压力,保证考试秩序和考试安全,促使考生更加理智地选择考试学校。

2.除特殊专业外,专科(高职)层次的专业不安排专业测试。今年,我省不安排本科院校专科专业和专科(高职)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测试,但接收此类院校的艺术类招生计划。招生时,采用认可所有本科院校同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成绩)的办法。该层次艺术类专业将按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个别专科(高职)院校无法对应的专业,经批准可进行专业测试,如空乘专业。

3.艺术院校本、专科(高职)专业分别在本、专科录取批次投档录取。这一点与去年发生了变化,即本科层次的专业在本科批次投档录取,专科(高职)层次的专业在专科批次投档录取。

4.今年我省高考实行了3+x+1模式。将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分确定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5.省内院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进一步放大。去年我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4倍。因为今年不安排专科(高职)层次的专业进行专业测试,所以允许省内院校艺术类本科合格证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4至1:5倍。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数量,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6.采用WEB方式报送艺术专业成绩。该系统提供院校将考生艺术合格成绩库以DBF形式一次性上报至我院,系统自动进行相应检查。

7.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除专科(高职)专业外,本科专业均实行考生的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无对应专业成绩的考生志愿将不予投档。

三、采取措施,确保艺术专业测试顺利进行

为保证艺术专业测试顺利进行,今年重点采取了六项措施:

1.领导重视,措施完善,切实保障专业考试有序进行。

  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承办市均成立了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报名信息、考务、宣传、后勤、保卫、联络接待、监督检查等工作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省内院校均成立了以分管院校长为组长、纪委负责人参与全程的艺术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艺术专业测试、评分、到划线,均在领导小组的全程领导和监督下进行,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测试质量。

  为了保证艺术专业测试的科学、有序、公正、公平,省招考院出台了《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在山东境内进行专业测试的管理办法》、《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山东境内进行专业测试管理细则》、《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测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下发了艺术专业招生测试的工作人员守则、考场规则、监考守则、考生须知、考生报考流程、考场记录表、专业测试情况报表等考务材料。同时,要求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承办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测试考务工作手册,省内院校要制定本校的专业测试管理办法。使各级考试机构和高等院校有章可循,为专业考试的有序进行提供了切实保障。

2.加强对招生环境进行全面的综合治理,坚决查处非法招生中介和培训班。

  近几年,社会上的虚假招生和欺诈招生时有发生。一些非法招生中介和培训班,以非法盈利为目的进行各种诈骗活动,使考生在经济、精神上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为了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保证高校招生的严肃性,净化招生考试环境,省招委于1月中旬已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市招生委员会立即成立由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机构,对本辖区内的各类非法招生中介和培训班进行全面清查。考试期间,要加大考点周围的清查力度,坚持取缔未经考点同意的设点和宣传点。

  我们还明确规定,省外院校在我省境内进行的艺术专业测试,要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有关承办市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凡教育部亮牌通报和往年有不良表现的招生院校,我省将限制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不得面向我省考生进行专业测试。

3.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各承办单位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艺术专业测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工作程序。对舞弊违纪考生,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必须持《报考证》、身份证、《院校准考证》等“三证”参加考试,监考员要履行职责,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专业测试期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成的五个检查组,对承办市的省外院校考点和省内高校的艺术专业测试进行全面检查。凡确认一次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年的艺术类报考资格,并给予通报。

4.严抓评分环节,保证评分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

  我省在今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省内各院校对现场评分的要从省外院校或省内其他院校聘请考评员,美术类试卷实行院校间交换评卷。

5.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报告制度,加强考试安全。

  我省艺术考生众多,近17万人按平均每人4次参加专业测试计算,将有70余万人次的专业测试,艺术专业测试规模庞大。在召开的2007年全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会议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把考试安全作为艺术类专业测试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办考单位在抓好考试质量的同时,要把考试安全工作做为今年艺术专业测试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要把考生的人身安全、卫生安全、财务安全、交通安全列入重要日程。要保证报名点、考点秩序井然。要完善安全事件和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专业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考试工作的宏观调控,各承办单位在每天报名、考试结束后,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将《艺术专业测试基本情况日报表》发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强化服务意识,为考生和高校服务。

  为有利于各考点和高校的考试管理,省招考院将考生基本信息发至各承办单位,编制报名考试软件供高校使用。为了方便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印发了《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测试指南》,使考生在大量的测试学校和不同测试时间里准确做出选择。

  我们还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各承考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既要为学校在信息、后勤、考试方面做好服务,又要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食宿、交通和安全方面的服务,办让人民满意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