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高考九类考生享受加分照顾
2005年06月22日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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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东省高考享受降分照顾的范围有所调整,首次增加了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可增加20分投档。
今年共有九类考生在达到一定要求后,录取时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九类考生分别是(一)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二)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范围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公布的竞赛名称为准)一等奖以上者,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三)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学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和新闻稿件为准。(四)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五)艺术特长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所报考学校提供档案。(六)烈士子女,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七)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八)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九)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几项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条件,可选其最高项,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