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山东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办法划定

2005年06月21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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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第一批院校按招生计划的1:1.2全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二批院校先根据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院校的本科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有市属本科院校的市根据市属计划划定市属统一线,济南、青岛两市单独划线(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提前批的军事、公安院校本科面试、体检执行省属线,提前批的专科按省属线线下40分进行面试、体检、录取。本科第三批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和全省招生计划在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采取同步平降办法划定。专科(高职)一批将在本科三批的基础上采取同步平降的办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二批分数线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线上由学校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划线时,《山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所规定的需要降分照顾录取的考生将统盘考虑在内。

  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独立设置的省外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分数线,在录取前报我省招生办公室;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由招生院校分专业划定本、专科(高职)分数线,录取前报我省招生办公室;其他院校艺术专业的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

  体育类本、专科(高职)文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体育类本、专科(高职)全省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本科层次按有关类别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专科层次按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分专业划定统一的文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