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5高考录取投档办法详解
2005年06月21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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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档比例:本科一、二批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省招生办公室将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档案(若学校调档比例低于1:1.2须向省招生办公室单独提出)。其他志愿均为1:1投档。招生学校在此生源范围内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以及考生相关信息决定录取名单。
(二)非并行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
(三)本科第一批、第二批院校和专科(高职)一批、二批院校的第二志愿为并行志愿,本科第三批的志愿也为并行志愿。并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四)因不服从调剂录取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上线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在提档分数线下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二)非并行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
(三)本科第一批、第二批院校和专科(高职)一批、二批院校的第二志愿为并行志愿,本科第三批的志愿也为并行志愿。并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四)因不服从调剂录取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上线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在提档分数线下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