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禁教育系统对高考结果进行排位和炒作
2007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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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禁教育系统炒作高考结果
不得将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考核的单一标准
本报讯(记者 李益众)四川省高等教育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近日发出《严禁对高考结果进行排位和炒作的通知》,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和名义组织开展或参与对市(州)、县(市、区)及辖区内学校的高考结果排位和炒作活动。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对高考上线率、录取率等进行排位和炒作,严重干扰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通知》规定,严禁有违实施素质教育精神的各类炒作活动或参与炒作活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高考结果作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考核、评比、奖惩的单一标准并人为强化。涉及全省、市(州)、县(市、区)及其辖区内学校的高考结果等相关信息,按规定需要对社会公布的,一律按管理权限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对外发布,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公布。
四川省要求,对违反《通知》规定的地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目标考核扣分、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中国教育报》2007年7月30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