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实施办法确定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了《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明确了内蒙古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各项具体工作及实施细则。
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本科)报名时间为今年12月2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写报考信息,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旗县区招办进行确认。旗县区招办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加盖公章后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招生院校所设的报名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课报名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未查询到的招生院校及未尽信息可直接与招生院校联系查询。专业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以便及时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发手机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成绩,如查询不到或成绩有误,请与院校和自治区考试中心考务一处联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于2008年6月30日开通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查询及艺术类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查询。
内蒙古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考生,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我区不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将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安排。填报志愿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填报参加过专业考试院校的招生专业,也可填报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院校的招生专业,还可填报可兼报类别的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必改变原报考类别,在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填报可兼报类别即可。
据了解,今年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实施办法有以下几个变化:第一、区内院校一律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区外院校如向考生发放合格证书,仅作为通知成绩的一种方式,不作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的依据证明。第二、区内院校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区内考生时,必须在《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不能自行确定招生录取规则。第三、区内高校录取应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文/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