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07年高职高专补报志愿填报9月25日开始

2007年08月21日 来源: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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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高专批次补录工作的公告(第13号)

  按照教育部关于秋季开学后不报到新生较多的专科层次招生学校经省级招委会同意,可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进行择优补录的规定,我区将于9月25日至29日进行高职高专批次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准备工作

  高职高专批各招生院校须于9月23日18时前将已录取未报到考生通过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退档。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具有高职高专批网上填报补录志愿资格:

  1、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高考成绩255分以上;
  2、蒙授文科、蒙授理科考生高考成绩170分以上;
  3、汉授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150分以上,艺术专业课成绩合格;
  4、蒙授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130分以上,艺术专业课成绩合格;
  5、汉授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150分以上,体育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
  6、蒙授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130分以上,体育专业课成绩50分以上;
  7、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各科类文化课成绩160分以上。

  三、补录工作开始前,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分科类、分院校、分专业补录计划。

  四、网上填报补录志愿程序:

  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2、查询高职高专补录招生计划;
  3、按《准考证》指定地址,凭考生本人密码,上网补报志愿;
  4、网上填报补录志愿之后,考生查询本人补报志愿结果。
  5、网上补报志愿之后,有不确认和确认两种方式供考生自己选择:一是可选择不到旗县区招生办确认网上补报志愿信息,考生可在网上补报志愿时间结束前修改本人补报志愿,录取时按数据库中存储的考生补报志愿信息为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是可选择到旗县区招生办确认网上补报志愿信息,由旗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确认、签字,《志愿确认表》一经打印,考生补报志愿不得修改,录取时若考生提出异议,按旗县区招生办留存的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为准。旗县区招生办确认网上补报志愿信息的截止时间是9月26日9∶00。

  6、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统计数据,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并立即投档。

  五、高职高专批网上公开补报志愿时间及在补报志愿时间段内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开考生补报志愿阶段性信息:

  1、补报志愿开始时间:9月25日上午。
  2、9月25日10∶00第一次公开各科类、各院校已补报志愿考生人数及按院校剩余招生计划1∶1投档最低分;9月25日17∶00最后一次公开各科类、各院校已补报志愿考生人数及按院校剩余招生计划1∶1投档最低分;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本人在全区的排序位次,参考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及已公开的考生补报志愿阶段性信息,在网上补报志愿时间结束前修改本人补报志愿。
  3、网上补报志愿结束时间:9月25日18∶00。

  六、补报志愿注意事项:

  1、已录取考生、已录取未报到考生及高职高专批各科类补录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不予补报志愿。
  2、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补录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补录的权利。
  3、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未填报志愿者不予录取。
  4、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
  5、网上补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招生办24小时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如遇特殊情况,某一学校或某一地区确实无法实施网上补报志愿,由旗县区招生办负责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批准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高职高专批补录计划全部通过上网公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自行组织生源,严禁高校在补录开始前擅自组织未录取考生入校就读,违者自治区招委会将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