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工作

2007年03月15日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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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秩序,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进一步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于近日发出了《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暨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今年的高考网上报名、网上报志愿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

  通知指出,高考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要求各盟市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精心准备,切实做好今年的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工作,为建设和谐内蒙古做出贡献。

  通知首先明确了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职责。通知要求,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成立以招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高考网上填报志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考工作的领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和管理的职责,建设好旗县区招办的“考生服务中心”,对各中学的指导教师加强培训,对各中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及时的帮助和解决,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所有考生都无一遗漏地顺利报考。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各中学的责任,要求中学要做到设备、人员、技术、场地四落实。首先要保证联网微机数量能够满足本校考生集中上网的需要,达到平均五位考生至少拥有一台电脑的要求。其次要加强联络员制度和指导教师培训制度,中学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分组管理,在填报志愿期间由专人负责通知和联系组内考生填报志愿,保证每位考生都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各阶段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要配备政策水平高、专业素质好的指导教师对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指导。第三要与电信运营部门和供电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从技术上保证网络的安全、畅通。第四要做好上网场地的卫生、安全等服务,为考生创造良好的上网条件。中学要从各个环节落实好每位考生的填报志愿事宜,不能因学校放假等原因而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有所懈怠。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规范工作人员及考生行为,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违背考生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准备补习的高分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不得填报志愿恶意扰乱网报志愿秩序,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记入明年高考《考生诚信档案》提供给有关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