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5年高考录取实行九大投档规则

2005年06月22日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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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6月23日公布成绩后,将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录取工作在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从7月7日至8月6日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阳光工程”,高考录取按九大投档规则进行。

  据了解,高考录取首先实行按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共分七个录取批次,依次是:本科提前录取、专科提前录取、本科第一批录取、本科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专科第一批录取、专科第二批录取。其次实行按院校投档规则。

  第三,实行按科类投档规则。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共分26个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汉授艺术、蒙授艺术、汉授体育、蒙授体育、高职(计算机类、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财会类、服装类、美工设计类、旅游类、汽驾类、建筑类、电器类、电工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体育类、采矿类)。除明确规定可兼报的科类外,一律不得跨科类投档。

  第四,按适当高于招生计划比例投档规则。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对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多于调档比例的学校,按调档比例一次投档,由院校审查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低于调档比例的院校,从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中依次投档,累计投档数达到院校的调档比例。对无志愿考生的院校和经过第二、第三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调档比例的院校,从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中调配。

  第五,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规则。

  各录取批次的每一次投档,都按照考生在各录取批次填报的志愿顺序,由计算机远程录取管理系统按指令搜索该志愿所有考生,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对未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所选服从调剂的专业类别及地域,投向尚未完成招生任务的院校审查录取,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对不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律不予调配。

  第六,体现扩大院校招生自主权投档规则。

  对愿意接收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院校,按该院校在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分数级差调配考生档案。

  第七,体现少数民族政策投档规则。

  在投档时,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适当降分,适当配给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电子档案。

  第八,体现对艰苦专业、特殊行业政策性扶持投档规则。

  当报考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师范、地质、矿业、石油、军事等院校以及交通部所属学校的海洋运输类各专业的第一志愿线上考生不足录取名额时,从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中依次调配;调档人数仍不足时,从线上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中调配;若仍不足,适当降低分数,从线下第一志愿的考生中调配,若还不足,从线下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中调配。

  第九,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按科类将未录取的考生按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志愿相同时,不受院校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