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公布

2005年05月17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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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据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自治区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国际竞赛中获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有免试生资格: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并且招生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招生学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规定,报运动员所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免试进入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可推荐免试入学,减免学杂费,并优先享受助学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报考区外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学生者、自治区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以上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获奖者;经自治区中学生体协注册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6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5名的主力队员和参加盟市级以上全运会的田径比赛在决赛中获国家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称号并经自治区教育厅认定后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