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5所高校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各校招生简章陆续公布

2019年04月10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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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获得享受中国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共有95所高校。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一般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教育考试院、省招办)会公布具体实施区域,考生可咨询相关机构了解具体实施区域。

通知指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鼓励高校结合考生申请情况安排分省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

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程如下: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截至4月10日,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公布了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其他高校招生简章将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