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8年03月28日 来源:哈尔滨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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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招生需求,学校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各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工类学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预留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计划招生100人。招生专业如下: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类、工程力学、航空航天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轮机工程、自动化类、电子信息工程(水声)、水声工程、计算机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

如2018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公布专业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8年4月1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相关流程。

(二)提交材料

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填报信息务必保证真实、完整、符合要求,中学相关领导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无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材料务必保证清晰可见,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材料上传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视为报名无效。

五、审核及录取办法

1.学校将结合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学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公示情况,依据申请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集体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学生名单。名单将于2018年5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资格学生人数所占比例及生源质量,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计划及专业,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3.公示合格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学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生源地相应批次(具体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报考我校。学校将从高考成绩(投档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区、市)理工类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学校招生章程为学生分配专业。

说明: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江苏省学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A和B。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程序、资格名单和录取办法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生本人应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诉,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七、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505室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随时掌握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