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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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列入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校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组织机构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36人,全部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安全工程、地质类、矿物加工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会计学、土木工程等8个专业。
三、招收对象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 (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报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高考模拟考试的成绩与年级排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获奖情况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1000字左右,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格式见附件),经中学填写并盖章后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③户口本首页、符合报名要求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本人页图片。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其户口本首页。上传格式为JPG或JPEG;
④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表),如所在中学未实施评价,可不提供。
材料上传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点击确认报考志愿。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报名起止时间: 2016年4月8日至4月25日。
3.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流程的考生,报名无效。
五、资格认定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学籍和户籍审核的结果,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对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入选资格名单,于6月22日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请报名考生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我校不再通过其他形式通知本人。
六、报考及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理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检合格者,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中填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我校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录取名单于7月下旬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C”。
3.考生须在2016年7月5日前(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表》,及时填写并反馈相关信息。
七、监督机制
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2.凡发现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331534
传 真:010-8238124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