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始建于1924年,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成长成才的理想学府。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80人,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报名条件
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健康,高考应试语种为英语;
2. 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相关省(区、市)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 考生文化课成绩综合排名分列年级文、理科前10%。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可通过中学校荐或自荐方式报名。
2.中学应保证关于报名考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严格做好校内公示工作。
3.考生需在2016年4月25日前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报名申请。我校将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评审,不需要考生和中学邮寄任何纸质材料,我校限定报考学校数为1所
注: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的材料如下:
(1) 申请表(系统报名时自动生成,需所在中学盖章签字);
(2)个人陈述(无固定格式,题材不限,字数不限,需考生本人手写后拍照或扫描上传,注意要保证材料清晰可辨,系统内对话框处可不填写)。
(3)校级以上获奖及其他成果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需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如有推荐信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供。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核及入选考生确定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评审(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并就学生学业成绩、学习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分,根据分数高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德才兼备的考生,经中学推荐且提供充分证明材料,学校可优先予以考虑。
2. 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6月份高考成绩公布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公示。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五、录取政策
1. 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在特殊类型批次第一志愿(无特殊类型批次的需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 高考成绩要求。入选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我校将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A 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
3. 录取专业安排。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填报志愿及特长等在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安排录取专业。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联系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纵容、参与弄虚作假或不按我校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公示的中学,两年内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的资格,并视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通报。
未尽事宜可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网 址:http://www2.ouc.edu.cn/zsb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