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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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院省校合作共建重点学科9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含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点4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1种;有111个本科专业,34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校有教职工3867人,其中,专任教师2597人,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1432人。现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家级人才110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等省部级人才731人。
为适应国家和云南民航事业发展的需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满足云南省建设“民航强省”和“航空网”对民航人才的需求,2016年6月,在云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昆明理工大学组建成立民航与航空学院。学院紧紧围绕国家和云南省民航事业发展对民用航空领域各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以飞行技术为特色的,涵盖民航服务、机务维修、运行保障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层次人才。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定者,由昆明理工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证书。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相应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后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五)淘汰机制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学习成绩、英语水平、校纪院规以及专业技能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我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停飞学生将按规定进行转专业学习或者退学处理。
(六)相关费用
1.学费标准:4500元/学年。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培养的学生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养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信用担保、学生个人贷款”的方式,为学生提供上述费用。春秋航空承诺非个人主观原因停飞(如因个人疾病、瘟疫、战争、训练机构或公司经营不善等导致的停飞),由春秋航空公司承担已产生的上述费用。具体规定根据各航空公司与学生培养协议为准。
二、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发〔2017〕2号)要求,我校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受国内其他航空公司委托,为其代招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根据各省(自治区)飞行技术专业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昆明理工大学将面向云南、广西、贵州、湖南、湖北、山西和陕西7个省(自治区)招收飞行学员约1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地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委托培养单位包括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航空有限公司。
(二)招生对象
在我校开展招飞的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生),年龄16—20周岁(2002年9月1日后——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品德优良,意志坚定,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2.身体条件:
(1)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男生身高不足170cm或者超过185cm;
B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C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D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E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F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
G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H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I胸腔脏器手术史;
J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K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L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M结核病,如肺结核等;
N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O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P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Q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
R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2.00D;屈光参差大于2.50D;进行角膜屈光手术后满6个月;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18周岁;
S色盲、色弱、斜弱视等;
T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U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V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2)身体通过民航局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符合民航局招飞体检鉴定新规范。
3.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4.文化条件: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湖北和湖南两省为“3+1+2”,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必须包含化学科目方可报考。高考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自治区)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云南、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五省(自治区)依照英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湖北和湖南两省依照英语、语文、数学、物理或历史、化学的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招飞程序
(一)报名。报考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gaokao.chsi.com.cn/gkzt/mhzf),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系统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报考院校为“昆明理工大学”,送培单位为“昆明理工大学”的志愿组合为昆明理工大学自招学生的“有效招飞申请”。报考院校为“昆明理工大学”,送培单位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志愿组合为昆明理工大学校企合作招飞学生的“有效招飞申请”)。根据民航局2022年度招飞工作的通知,招飞系统于2021年10月20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2022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初检。参加初检面试前,须完成网上报名。学校将派工作人员在各省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英语测试、初步检查,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前详细阅读《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身体条件相关标准,并如实填写《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附件)(文件可在昆明理工大学民航与航空学院网站下载)。
(三)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学校将组织通过初检的考生进行招飞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上通知),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四)背景调查。按照《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执行。
(五)录取。在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具备昆明理工大学“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志愿。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信息系统“有效招飞申请”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同昆明理工大学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订承诺书。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征集志愿。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自治区),考生可根据该省(自治区)考试院(招办)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确认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的 “有效招飞申请”,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招飞最低录取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
(七)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外,还须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鉴定。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
(八)违规获取入学资格的相关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包括但不仅限于体检、背景调查、招飞环节中学生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予以退学。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四、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昆明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
邮编:650500
招飞负责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53560、0871-65950024(Tel/Fax)
学校网址:http://www.kust.edu.cn/
学院网址:http://mhhk.k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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