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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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世纪学府。其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为中国创办最早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坐落于具有2500多年建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太原。1953年,学校独立建校,定名太原工学院,直属国家高教部;1962年划归山西省管理;1984年更名为太原工业大学。1997年,太原工业大学与直属于国家煤炭工业部的山西矿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合并,组建太原理工大学,同年跻身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开启了改革发展的新篇章。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
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门类,设有24个专业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现有明向、迎西、虎峪、柏林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2134267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学校有全日制学生39968名、国际学生501名、教职工3967名。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10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名。学校入选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创新创业50强高校,荣膺首批“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成就卓著,曾连续两次作为首席科学家单位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累计承担“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各类项目1634项;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42项。学校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近年来,学校努力打造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才智引擎,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累计为地方和行业企业创造经济效益逾百亿元。
“汾水之滨,煌煌学堂”。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国家富强为己任,坚定不移朝着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一流大学目标奋勇前行。
二、专业介绍
(一) 培养模式
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太原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太原理工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本专业学制四年,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二) 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学校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
(三) 就业政策
学生属委托培养性质,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货运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四) 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及安置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性,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诸多原因导致被终止专业学习。具体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太原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 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费由学生承担,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工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要求,我校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等实施校企合作招飞。
(一) 招飞省份
2022年拟在山西省开展招飞工作。
(二) 招飞计划
2022年学校将综合考虑各委托培养单位的委托培养计划确定总招生规模。
(三) 招生对象
在开展招飞的地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仅限理科,外语语种限英语。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当年高考分数需达到山西省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
(四) 报名基本条件
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 37号)规定。面试初检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由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心理条件: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政治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由太原理工大学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五)报名方式
2021年10月20日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后进行考生注册,填报志愿,报名网址:gaokao.chsi.com.cn/gkzt/mhzf,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预选初检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成功且通过体检和背景调查的考生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太原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我校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四、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
五、监督管理
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太原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
迎西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邮编:030024
虎峪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新矿院路18号 邮编:030024
明向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 邮编:030600
(二)咨询电话:13623461307(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三)通知公告发布方式: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太原理工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网页。
(四)太原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0351-3176031(工作日8:30-11:30;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