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关于四川大改驾招飞体检的通知

2016年01月06日 来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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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院2016年大改驾招飞四川站体检即将开始,前期已经通过网上或者现场报名的同学,请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09:00前往我院行政楼10楼参加初检,初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外语四、六级原件(四级通过时间截止2016年4月30日),一寸彩照若干。初检合格的同学1月13日参加正式体检(地点:学院航空医学鉴定中心)。如因近期期末考试不能及时参加的同学,我院将于3月份增加一次体检机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处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我校大改驾招飞实施方案:

一、招收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限二本及以上)理工类专业二、三年级男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及以前大学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二、招收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身高168厘米以上,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考生前期可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1)进行自我检查后再报考。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学历及文化条件:须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优良,英语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达到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大二、大三学生须大学理工类专业。

三、学籍管理和执照培训管理

1.大二、大三学生按教育部教学[1993]1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5﹞409号文件规定,转学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并按在校大学生进行管理。毕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由我院负责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在校停飞学生,可改学我院其他地面专业,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2016年及以前大学毕业生在我院参加飞行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结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

3.所有大改驾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学院或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大四学生须与公司签定大学生就业协议。

四、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签约航空公司或飞行学院)承担学生所需培训费用。学生培训结束,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五、就业及待遇

1.凡顺利完成飞行学业者,将成为各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或学院的飞行教师。

2.飞行员作为民航运输、教学的重要生产力,将享受其所在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质指数<18.5或>24。体质指数(BMI)=体重(kg)/[身高(m)*身高(m)];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