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办高校若违规招生下一年将被限制招生

2009年08月17日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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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虚假宣传、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等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民办高校除通报批评外,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这是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昨天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福建省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高校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必须与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的内容一致。严禁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对所举办的各类自考助学班或其他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要向学生明示办学性质。
    
    在录取时,各民办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必须将通过省高招办核准后形成的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录取的依据。各民办高校要严格按照经省高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省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