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金今年惠及民办高校生
2009年07月20日
来源: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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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大学,对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既是一件大喜事,也是件烦恼事。高额的学费对经济不宽裕的家庭,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为了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辍学,近年来,江西建立了贫困生大学生资助体系。今年,该体系得到了更加完善,目前,我省财政已针对高考入学贫困大学生下拨1亿元专项资金,政策将惠及民办高校的贫困大学生。
贫困大学生可获5000元政府资助金
“如果当时没有政府那一次性5000元的财政资助,很可能我已经放弃上大学的梦想。”去年考上南昌大学的莲塘一中学生陈文艳说道。
陈文艳的家庭经济相当贫困,当去年8月份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她又喜又忧。正在这时,学校的老师、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她家,告诉了她这项政策,在老师的帮助下,她申请到了一次性5000元的政府资助金,学费解决了,她终于顺利入学。
符合条件的贫困生都可申请
据了解,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这项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当年即安排7821万元财政资金,资助1.56万名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年安排8385万元,1.6万多名学生受益。今年,这项政策将资助范围扩大到了国家统招民办学校、独立院校,考上民办高校的困难家庭的孩子们也能和陈文艳一样申请这笔资金,顺利地踏上求学路,继续圆大学梦。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都可以申请这项资助金。另外,因为下述某种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也可以申请: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学生本人残疾等。
即日起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该负责人还特别强调,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在高考报名时,就可以凭有关证明向所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纳入校级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社会考生可凭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县高招办提出申请。政府资助金将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8月底,在学生入学前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但凡享受政府资助金的学生,如未在录取高校注册或就学的,将取消其享受政府资助金的资格,资助金将由县(市、区)高招办及时追回。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我省财政已下拨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这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生即日起就可以向高三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
贫困大学生可获5000元政府资助金
“如果当时没有政府那一次性5000元的财政资助,很可能我已经放弃上大学的梦想。”去年考上南昌大学的莲塘一中学生陈文艳说道。
陈文艳的家庭经济相当贫困,当去年8月份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她又喜又忧。正在这时,学校的老师、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她家,告诉了她这项政策,在老师的帮助下,她申请到了一次性5000元的政府资助金,学费解决了,她终于顺利入学。
符合条件的贫困生都可申请
据了解,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这项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当年即安排7821万元财政资金,资助1.56万名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年安排8385万元,1.6万多名学生受益。今年,这项政策将资助范围扩大到了国家统招民办学校、独立院校,考上民办高校的困难家庭的孩子们也能和陈文艳一样申请这笔资金,顺利地踏上求学路,继续圆大学梦。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都可以申请这项资助金。另外,因为下述某种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也可以申请: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学生本人残疾等。
即日起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该负责人还特别强调,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在高考报名时,就可以凭有关证明向所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纳入校级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社会考生可凭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县高招办提出申请。政府资助金将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8月底,在学生入学前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但凡享受政府资助金的学生,如未在录取高校注册或就学的,将取消其享受政府资助金的资格,资助金将由县(市、区)高招办及时追回。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我省财政已下拨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这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生即日起就可以向高三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