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9项承诺规范招生

2009年06月29日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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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第二届江西省民办高校董事长论坛在南昌举行。本次论坛以“创新发展、和谐校园”为主题,尤其强调民办高校要坚持诚信招生、阳光招生,努力实现招生全过程的“零违规”。
    
    为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民办高校良好形象,我省民办高校发布2009年招生自律公约,向社会作出9项郑重承诺,主要内容包括:杜绝不实宣传,切实兑现招生简章中的所有承诺;规范招生行为,不委托校外招生中介和人员为本校招生;严惩违规人员,对有违规行为的招生人员从速、从严进行处理;正确使用通知书,统招生寄发由省高招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印章的录取通知书,自考助学班招生由学校统一寄发经省教育厅备案同意的入学通知书;在新生报到处一律设置公示牌,公示收费情况;明确学籍身份,学生缴费时,当场明确学籍身份,严把入口关;尊重学生选择,学生入学后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学的,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退学退费规定执行;建立诉求渠道,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意见及时处理、不足及时改正;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学校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