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计划内学生不得校外租房
2009年04月27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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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市教委表示,民办高校有义务就学生校外租房实情反馈给家长,同时,从今年起,承担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不能再到校外租房居住。
市教委21日下发关于做好民办高校学生校外租房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表示,近期教委组织专门力量就民办高校学生校外租房问题进行了查访调研,查访中发现部分学校对学生管理松散,学生校外租房问题严重,存在着安全隐患。
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市教委将开始着手清理整顿民办高校学生校外租房现象。各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和管理,摸清情况,并与家长联系,通报学生校外租房的情况。学校要制定学生校外租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建立报告机制,保证信息的及时、畅通、准确。
自2009年起,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得在本校住宿条件规模之外招收全日制非学历学生,否则本年度办学状况评估将为不合格。
市教委21日下发关于做好民办高校学生校外租房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表示,近期教委组织专门力量就民办高校学生校外租房问题进行了查访调研,查访中发现部分学校对学生管理松散,学生校外租房问题严重,存在着安全隐患。
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市教委将开始着手清理整顿民办高校学生校外租房现象。各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和管理,摸清情况,并与家长联系,通报学生校外租房的情况。学校要制定学生校外租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建立报告机制,保证信息的及时、畅通、准确。
自2009年起,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得在本校住宿条件规模之外招收全日制非学历学生,否则本年度办学状况评估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