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年出资3120万元资助近30所民办高校
2009年04月09日
来源:现代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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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北京市民办高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座谈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会议围绕影响首都民办教育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进行座谈。北京市委副秘书长李福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利民,市委教育工委委员高祥阳,市教委委员孙善学等出席。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聘用的12名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兼党建工作联络员、10位区县教育工委、教委的负责人和20多位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刘利民在讲话中指出,各民办高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办学原则,增强方向意识、稳定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他要求各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要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坚持民办高校办学状况评估制度,加大对民办高校扶持力度,推动首都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特色发展。
据了解,截至2008年底,北京市共有各类民办高校98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3所。近几年来,北京市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和规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了民办教育的发展。200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配合该办法的落实,市教委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民办高校收退费管理办法》、《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此外,还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工作。自2007年以来,北京市三年共出资3120万元对近30所民办高校进行了资助。2008年出台了《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引导性项目管理办法》,标志着北京市正式建立了民办高等教育鼓励资助的长效机制,开展了针对民办高校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此外,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民办高校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两委向48所民办高校选派了12名督导专员兼党建工作联络员,定期对民办高校开展督导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对民办高校的监督与指导。
刘利民在讲话中指出,各民办高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办学原则,增强方向意识、稳定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他要求各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要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坚持民办高校办学状况评估制度,加大对民办高校扶持力度,推动首都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特色发展。
据了解,截至2008年底,北京市共有各类民办高校98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3所。近几年来,北京市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和规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了民办教育的发展。200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配合该办法的落实,市教委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民办高校收退费管理办法》、《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此外,还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工作。自2007年以来,北京市三年共出资3120万元对近30所民办高校进行了资助。2008年出台了《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引导性项目管理办法》,标志着北京市正式建立了民办高等教育鼓励资助的长效机制,开展了针对民办高校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此外,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民办高校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两委向48所民办高校选派了12名督导专员兼党建工作联络员,定期对民办高校开展督导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对民办高校的监督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