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招自考生不得超过2万人

2009年01月08日 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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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2009年全省自学考试工作会上获悉,2009年我省将进一步规范高校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行为,规定2009年各类高校招收自考新生不超过2008年的规模,其中民办高校招收自考新生不超过2万人。举办社会助学班的高校要实行归口管理,由学校确定机构统一举办,院系不得自行招生办班。
    
    据了解,200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数创历史新高,全年各类考生人数达到151万余人,其中学历教育考生人数上升到全国第8位,居华东地区第3位(仅次于江苏省、福建省)、中部地区第2位(仅次于湖北省)。
    
    而2008年南昌市考生报考自学考试达到518313人次和1088384科次,分别比上年增加73.6%和84.4%,首次突破50万人次和100万科次大关。其中,自考生年龄最大的为70岁,最小的为16岁。另外,2008年我市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的人数达11657人,比上年增加103.8%,其中本科毕业生8217人,专科毕业生3440人。